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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三亚市鼓励跨境电商发展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 索 引 号: 72121385-8/2023-00234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服务业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22-10-12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2
  • 主 题 词: 跨境电商、提振经济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三亚市鼓励跨境电商发展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2-10-12 09:46:33

三亚市商务局

三亚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三亚市鼓励跨境电商发展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和重振,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统筹疫情防控和提振经济增长的行动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2〕141号)具体要求,现将《三亚市鼓励跨境电商发展措施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三亚市鼓励跨境电商发展措施实施细则

                              

                                三亚市商务局

                              2022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三亚市鼓励跨境电商发展措施实施细则

根据三亚市统筹疫情防控和提振经济增长的行动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奖励标准

鼓励跨境电商发展。对在三亚保税物流中心B型租用仓库并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给予仓储租金最高不超过50%的补贴支持,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跨境电商企业在三亚开设跨境电商O2O线下体验店,持续经营满90天,营业面积达到100平方米、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贴。

第二条 申报条件

    1.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三亚市行政辖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

2.在三亚实质性运营(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三亚,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务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3.未被信用中国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失信、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情况。

4.跨境电商O2O线下体验店的持续经营时间须满90天(截至2023年3月31日);仓储租金按费用比例进行奖补的,其费用基准须被认定为正常合理的价格,仓库须建立满足跨境电商仓储运营所需的服务设施并已正常开展运营。

    第三条 申报材料

1.跨境电商奖补项目情况申报表(附件1);

2.跨境电商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奖励条件和标准对应的企业经营情况介绍,含该经营周期的业务经营数据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根据申报项目提供对应的业务经营现场照片(含办公、仓储、体验店);

    6.场地租赁协议、相应发票复印件或费用支付凭证;

7.承诺书(附件3

8.根据审计需求补交的材料。

第四条 审核流程

1.申请。提交汇总申请材料,并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提交至市商务局。(申请单位通过“一鹿快办·三亚惠企政策平台”(网址:https://zwwx.sanya.gov.cn/zcdx/#/home申报,线上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线下提交纸质材料至市商务局。)

    2.审核。申请材料由第三方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核,重点审查项目的合理性、资料的真实性;市商务局对审计合格的补贴项目组织审议。

3.公示。补贴项目经审议合格后,在市商务局政务网站与“一鹿快办·三亚惠企政策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商务局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获批单位。    

第五条 资金管理与监督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对违反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或采用伪造、虚报数据等欺骗手段获得奖补资金的申报单位,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将采取不予拨付、追回资金、取消申请资格、失信行为推送至三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信用记录,依法在信用中国(三亚)网站公开。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其他说明

(一)所有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按顺序编排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仓租补贴申请所提供的凭证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33月31日,仓租所涉及的费用周期不超过一年。O2O线下体验店持续经营满90天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三)中央、省、市政策措施与本行动方案重复的,企业可自主选择,有明确规定的可叠加享受

(四)本细则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附件:1.跨境电商奖补项目情况申报表

          2.跨境电商奖补资金申请表  

      3.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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