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三亚市会展业扶持专项资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依据三亚市会展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如下:
一、申请市级会展业扶持奖励资金的单位应为在三亚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用良好,依法合规经营的企业、社团组织或事业单位。
二、同一会展项目只能由项目相关组织单位(包括主办方、承办方)一个单位提出奖励申请。同一项目有多个单位的,须协商推选一个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推选证明材料。
三、经法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裁(认)定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不予支持。
四、申请单位或申请项目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五、会展项目发生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较多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