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三亚市“制度建设年”行动方案》、《三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指导性方案》、《三亚市司法局关于“制度建设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补充通知》工作安排,我局对本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三亚市会展业扶持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三亚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外贸企业进口防控防疫物资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三商字〔2020〕36 号)、《三亚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物流企业配送防控防疫物资实施细则的通知》(三商字〔2020〕37 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见附件)实施期限届满,拟宣布失效。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第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8月6日至8月16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并署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anyasw@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三亚市天涯区文明路145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大楼八楼三亚市商务局,邮政编码:572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对《三亚市会展业扶持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宣布失效的反馈意见”字样)。咨询电话:0898-88272447。
3.通过“三亚市商务局”门户网站(http://swj.sanya.gov.cn/)首页“互动交流—征集调查”专栏,进入“关于对《三亚市会展业扶持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宣布失效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三亚市商务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