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商务局关于对某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承储公司审计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三亚市商务局现就某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承储公司审计服务项目发布询价公告,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审计某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承储公司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二、审计金额:1000万元。
三、项目概况:根据《三亚市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管理办法》(三府〔2013〕37号)规定,审计某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承储公司2013年—2018年补贴资金使用相关情况。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完成。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2)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3)对企业补贴资金的使用合理性进行审核;
(4)根据审核结果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报价人必须按委托人要求、相关规定程序及时间节点要求进行项目专项审计;
3.报价人必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经营范围及资格。
七、供应商的确定方式:按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相应审计项目经历。
八、报价文件组成: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执业证书;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见附件1);
4.单位授权人委托书(见附件2);
5.报价清单。
九、报价文件封装及份数:正本一份,密封在一个袋中。
十、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18时00分。
十一、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三亚市天涯区文明路145号政府第二办公大楼8楼。
十二、采购单位的名称:三亚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88272447。
附件:1.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书
2.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三亚市商务局
2021年9月6日
附件1
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书
致:三亚市商务局
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单位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注:
1. 如不提供本声明函或不按本格式提供声明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结果后,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 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本声明函应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附件2
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三亚市商务局
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的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的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对该项目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私章):
被授权人(签字):
签发日期:
说明:1.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投标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则本表不需提供。
3.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