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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动连锁便利店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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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4 17:16 三亚市商务局
《加快推动连锁便利店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2019年12月11日,三亚出台了《加快推动连锁便利店发展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提出“大力发展便利店、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的要求。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再次明确提出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的系列措施,要求“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吸引知名品牌开设首店、首发新品,带动扩大消费,促进国内产业升级”,将发展商业品牌首店和品牌连锁便利店作为促进商业繁荣、激发国内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重要内容。

为落实沈晓明省长在2019年4月4日省政府常务会上关于便民生活圈建设的讲话和在《高品质24小时便利店可有效助推国际旅游岛发展》上的批示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便利店网点建设,结合三亚市的实际出台此文件。

二、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本方案,本市连锁便利店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进一步扩大连锁便利店的数量和覆盖率。到2021年,连锁便利店数量达到200家左右,其中中心城区达到150家以上。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4大板块。主要任务分9条,一是优化拓展发展空间;二是加大扶持和招引工作;三是加大资金、土地支持力度;四是实行“一区一照”登记;五是创新许可监管模式;六是丰富搭载便民服务;七是从严把控商品质量;八是加强信用管理;九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扶持政策

(一)加大资金扶持。一是鼓励企业更新使用节能设备设施和可降解包装材料,推动绿色环保流通体系建设,对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的便利店进行资金补贴;二是对搭载限价便民早餐或平价蔬菜零售等便民服务和开展扶贫产品销售的连锁便利店,自门店正式营业之日起,连续3年给予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财政租金补贴,每月最高补贴不超过1500元。

(二)加大政策扶持。一是优先引进知名连锁便利店品牌尤其是知名外资品牌,加大对本地优质连锁便利店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对产值和税收达到总部企业标准的连锁便利店区域总店或结算中心,依照省市相关规定进行总部企业认定,落实相应扶持奖励政策。二是连锁便利店企业在本市登记注册后可作为“总店”对所有分店进行统一管理。新设立分店时,“总店”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合法有效的经营场所证明文件进行备案,可不再办理分店营业执照。

四、有关事项

(一)实施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二)扶持对象:三亚市已有5个或以上直营门店的连锁便利店。进入“一区一照”登记的试点企业,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有10个或以上直营门店。

(三)申报程序:注册在三亚市的便利店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地的区商务部门、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初审后,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评审和认定。

(四)受理单位及电话:三亚市商务局,88279111。

(五)有效日期:2019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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