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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商务局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三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三亚市商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三亚市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市商务局机构信息;
(二)市商务局领导介绍;
(三)市商务局规范性文件;
(四)市商务局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五)市商务局人事任免事项;
(六)市商务局突发事件;
(七)市商务局备案登记;
(八)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九)市商务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
(十)其他。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通过“中国 三亚”网站(http://www.sany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
(二)通过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三亚市档案馆和三亚市图书馆查阅。
(三)其他方式:通过《三亚市商务局网站》、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其他
按照《条例》规定,公众可到三亚市图书馆或档案局、三亚政务服务中心查阅三亚市商务局政府公开信息或浏览三亚市商务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四、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三亚市商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三亚市商务局办公室
(二)申请步骤
1.申请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三亚市商务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中国 三亚”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三亚市商务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登记
对于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商务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答复
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1)属于可以公开的,出具《三亚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提供具体内容;不能同时提供的,确定并告知申请人提供的期限;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出具《三亚市商务局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3)属于不予公开的,将出具《三亚市商务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市商务局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将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具《三亚市商务局非政府信息告知书》;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出具《三亚市商务局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出具《三亚市商务局补正申请告知书》;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属于《条例》第2条规定的政府信息的,出具《三亚市商务局非政府信息告知书》;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三亚市商务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延长,并出具《三亚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延长答复期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收费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监察机关或上一级行政机关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亚市商务局
2013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