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
您现在的位置:机构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拟定本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动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贸易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四)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五)指导整顿规范商贸行业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二手车市场及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对典当、拍卖、成品油市场、报废汽车等特殊流通行业、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六)研究分析全市进出口商品状况,提出对策和建议;指导全市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和省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管理进出口商品目录,执行国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

(八)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市性重大招商活动。

(九)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的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市内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负责外派劳务和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

(十)负责组织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中小企业市场开拓基金的筛选申报;负责有关统计、信息发布及信息化管理。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区商务工作。

人员编制

市商务局行政编制为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行政审批办公室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核定。

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名。

地址:三亚市政府第二办公大楼6楼

联系电话:88272447

领导班子

左正和  党组书记、副局长

冼国剑  局  长          

孙器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春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  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能:

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及后勤行政事务管理;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所属事业单位及贸易行业非公有制、集体企业党组织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联系电话:88272447

(二)招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国内经济合作交流活动及其他大型的商务活动;统计、评估、分析全市招商引资情况;策划、组织、牵头和协调全市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研究建立招商引资激励机制,牵头组织和实施全市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业务和人员培训。

执行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分析、研究本市外商投资的情况,负责全市外资企业的管理服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指导本市经济合作项目和外商投资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项目的对外劳务工作;联系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负责相关的经济协作联络,联系和统计有关的办事处和分支机构以及商会、企业和行业协会。

负责受理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按授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送达行政审批决定。

联系电话:88261552

(三)市场体系建设科

主要职能:执行有关国内贸易的政策;负责对全市内贸行业指导;拟定本市健全、规范市场体系建设的规章;指导全市商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负责直销网点管理工作;拟定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拓城乡市场;组织调控重要商品供求状况;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市场体系有关统计工作;负责协调重要消费品储备的市场调控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电话:

(四)服务业发展科

主要职能:

执行国家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市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社区服务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典当行、拍卖行、物流行业及电子商务行业的管理;负责商贸行业有关统计工作;指导和协调区级商务部门对家庭服务行业、美容美发业、洗染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外贸易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出口商品生产基地的建设。

联系电话:88255776

(五)市场秩序科

主要职能:

负责报废汽车企业管理;加强对二手车市场及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规划和建设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的监管;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的专项市场秩序联合整治行动;负责商贸诚信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加油站设立的初审和年审工作及经营秩序的管理;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情况,做好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

联系电话:8826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