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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5年三亚市离岛免税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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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49 三亚市商务局

关于遴选2025年三亚市离岛免税

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

    

    为做好2025年三亚市离岛免税消费券发放活动,现采用遴选方式确定消费券发放平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9月至10月(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按主办方要求调整)

    二、工作任务

  (一)依据相关政策及工作要求,制定消费券发放具体实施细则与应急预案,确保方案具备可操作性;按规定实时向市商务局报送活动进展、数据等相关信息。

    (二)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及管控机制,重点防范和打击利用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券、消费券套现等违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上述情形或相关迹象,须第一时间向市商务局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保障活动资金安全。

    (三)充分整合并利用自身平台资源,制定针对性宣传方案,通过多渠道开展活动推广,提升消费者对活动的知晓率、关注度与参与度。

    (四)组建专业服务团队,明确服务流程与标准,负责受理并高效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全流程中的咨询、投诉等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监督配合与绩效评估:主动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核销数据及分析报告等资料;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按要求开展活动绩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报送市商务局。

    (五)完成与消费券正常发放相关的其他辅助性、保障性工作,确保活动整体顺利实施

    三、平台功能要求

    (一)全流程管理功能平台须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健全。具备完整的消费券发放、核销、查询、统计等全流程管理功能,支持灵活配置活动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发放时间、券面金额、使用范围、有效期、使用门槛等。能够根据主办方要求,快速完成活动方案的上线、调整与优化;支持消费券精准投放,可实现定向人群发放、分批次发放、差异化券种设置等功能

    (二)身份核验与资格审核功能具备严格的实名认证能力,确保领取消费券的消费者信息真实有效,且与离岛免税政策要求的条件一致(需核验离岛机票/船票/火车票信息、身份证件信息等)。建立动态审核机制,确保仅符合政策条件的消费者可领取和使用消费券,杜绝违规领取、冒用等行为。若因平台技术漏洞或管理失误(包括但不限于领取人、核销人、离岛人信息不一致等情形)导致资金损失,平台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资金监管与数据管理功能能够实时监测消费券发放、核销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按要求定期(每日/每周,具体频率以主办方通知为准)向主办方提交数据报告,内容需包含核销率、消费拉动效果、异常交易预警等关键信息。建立规范、完整的消费券资金台账,做到账目清晰、数据准确、可追溯,主动配合主办方开展审计及财务对账工作。

    (四)技术对接与风险防控功能须完成与相关企业、机构及政府部门系统的技术对接,从技术层面实现领取人、核销人、离岛人信息的实时统一与校验。建立严密的风险防控机制,通过技术手段杜绝消费券转让、倒卖、套代购等违规行为,对异常交易能够及时拦截、预警,并留存相关记录供核查。

    (五)宣传推广与用户服务功能可制定专项宣传推广方案,通过APP弹窗、短信推送、社交媒体推广、线下联动等多渠道,向目标消费人群精准推送活动信息,提升政策与活动的知晓率。配备专业客服团队,提供7×12小时咨询及投诉处理服务,确保消费者反馈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得到响应与解决。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需确保在有效期内);

    (二)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单位(消费券发放平台)综合简介:包含平台基本情况、运营模式、用户数量、近年经营状况;以往参与消费券发放或类似促销活动的经历;平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离岛免税消费券发放执行方案:明确消费券面额设置建议、资金配套额度及具体使用计划;详细说明宣传推广的具体手段、渠道及预期效果;阐述配合政府部门反馈信息的机制、频次及方式;重点说明在技术层面实现领取人、核销人、离岛人信息统一的具体路径、技术方案及保障措施。

     五、遴选要求

    (一)申请单位须按本要求制定遴选响应材料,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于2025910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密封提交至三亚市商务局消费促进科;

    (二)具备资金垫付能力的申请单位,在遴选过程中予以优先考虑;

    (三)若仅一家单位报名且其材料符合本要求相关规定,不再另行组织评审,由市商务局与该单位协商一致后,直接委托其组织实施活动;

    (四)各申请单位提交的执行方案须符合本公告工作任务平台功能要求,且具备完全可执行性;若在活动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出现执行方案无法落实的情况,市商务局有权单方面取消合作,并追究相关责任。

人:三亚市商务局消费促进科

联系电话:0898-88270515

联系地址: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29

                              三亚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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