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商务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三亚市第四批零售行业促消费活动“揭榜挂帅”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第四季度消费增长,三亚市商务局计划开展第四批零售促消费活动,发放零售行业专属消费券。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现就2025年三亚市第四批零售行业促消费活动“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三亚市第四批零售行业促消费活动“揭榜挂帅”项目。
(二)资金规模:总预算1800万元。
(三)实施时间:2025年11月。
二、申报条件
参与此次揭榜活动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资质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完成的零售销售额计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二)运营能力: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能够按要求建立专项台账,能够依法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接受先垫付资金开展活动的优先考虑。
(三)活动执行:企业可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选择汽车、黄金珠宝、电器、智能数码等领域的零售业态,承诺遵守项目活动规则和管理要求,通过三亚市商务局遴选的消费券发放平台,或依托自身资源禀赋,与具有高市场知名度、庞大用户基础的电商平台合作,协同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活动拉动比(注:拉动比=涉及消费券的零售总额/发放消费券金额)不能低于基准值:汽车类专属消费券活动拉动比基准值为45倍;黄金珠宝类专属消费券活动拉动比基准值为45倍;电器、智能数码类专属消费券活动拉动比基准值为25-30倍。
三、活动内容
(一)资金规模档次
揭榜企业按照申请的资金规模档次自主发放专属消费券,对在实施时间范围内的个人消费者购买汽车、黄金珠宝、电器、智能数码等商品给予消费券补贴。专属消费券项目资金规模档次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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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档次 |
消费券发放资金规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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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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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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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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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档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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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档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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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档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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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档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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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主体确定
企业根据经营实际合理选择商品品类,自主选择申报项目档次并提交专属消费券活动方案。三亚市商务局根据企业资金预算合理性、活动方案可行性、预期拉动比、预估零售额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实施主体。拉动比较高的可以优先安排。如申报企业均符合要求,但原始申报资金档次之和超出本次活动总预算,则综合分配项目资金,总资金不超过活动总预算。
(三)活动执行要求
揭榜企业严格执行申报方案,通过三亚市商务局遴选的消费券发放平台,或自主选择具有高市场知名度、一定用户基础的电商平台发放专属消费券,或采取符合企业自身特色的方式发放专属消费券。消费券的支持主体仅限在活动实施主体购买相关零售商品的个人消费者。
(四)目标任务
揭榜企业须按申报的项目资金额度(最终以确认额度为准),结合对应商品类拉动比基准值,在2025年11月14日至30日期间,完成相应目标任务商品零售额,且该商品零售额须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示例:某揭榜企业申报项目资金额度为400万元,自主开展汽车类专属消费券发放活动(对应拉动比基准值为45),则该企业需在2025年11月14日至30日期间,完成不低于400万元×45=1.8亿元的商品零售额。
(五)考核与清算
市商务局依据揭榜企业提供的消费券核销记录、销售凭证以及其他佐证材料对其进行考核,并按以下标准进行清算:
1.拉动比低于基准值,不予支持,全部活动费用由企业承担。
2.拉动比不低于基准值,企业未出现违反《承诺书》约定的相关行为:
(1)实际发放金额≤申报规模:按实际金额清算(如先拨付,则揭榜企业退回差额资金)。
(2)实际发放金额>申报规模:按申报规模清算(最高不超过18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2025年三亚市第四批零售行业促消费活动“揭榜挂帅”项目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专属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
(四)企业承诺书。
报名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扫描申报材料PDF电子版(一份);电子版须与纸质资料文件一致,且彩色扫描相关证照原件。申报材料PDF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anyaswxfk@163.com。
五、报名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17日18:00(以报名文件到达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三亚市商务局消费促进科,0898-88270515。
地 址: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2栋9楼。
附件1:2025年第三亚市四批零售行业促消费活动“揭榜挂帅”项目申报表
三亚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