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商务局
关于遴选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辅导项目
服务机构的公开询价公告
为落实全岛封关运作后自贸港核心政策落地要求,全面摸排我市享惠企业底数及业务开展情况,推动意向企业更好地享惠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我局拟委托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辅导工作,并择优确定服务机构,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业主名称
三亚市商务局
二、项目名称
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辅导项目
三、项目委托基本内容
全面排查梳理我市已享惠企业政策落地成效、业务开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后续发展需求。系统摸排我市意向企业经营模式、产业属性、业务场景及政策适用潜力。按行业、分类别建立我市“零关税”商品进口、加工增值免关税、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等自贸港核心政策企业台账及重点培育企业库,针对存量已享惠企业开展辅导服务、协调解决经营诉求以及对储备意向企业提供政策申报全流程指导与培育赋能,协助企业解决业务开展、政策申报中的实际问题,推动政策精准直达、落地见效。
(一)“零关税”商品政策方面
1.已享惠企业服务。分行业建立我市已享受“零关税”商品政策企业清单,梳理企业享惠品类、业务规模、合规经营等情况,摸排企业在政策运用不规范、享惠不充分、业务停滞等存在的问题,“一对一”提供常态化指导,保障存量企业稳定享惠、规范经营。
2.意向企业培育服务。全面摸排我市具备进出口业务潜力、符合零关税政策适用条件的市场主体,分行业建立我市“零关税”商品政策重点培育企业库,并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政策申报辅导。服务期内协助至少新增1个行业市场主体适用“零关税”政策、协助不少于5家企业完成首单业务开展。
(二)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方面
1.已享惠企业服务。依托现有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享惠企业清单,为企业在生产经营、政策落地、岛内外销售等过程提供常态化指导,保障企业持续稳定享受政策红利。
2.意向企业培育服务。全面摸排我市符合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适用条件的生产加工型企业,聚焦黄金珠宝加工、食品制造、医疗设备生产、生物医药、高端消费品等高附加值、高潜力、政策需求强的行业领域,筛选优质市场主体,按行业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库,为意向企业提供“一对一”培育辅导。服务期内指导不少于4家企业完成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政策备案资质申报、协助至少2家企业获批并开展首单业务。
3.自产货物认定服务。开展自产货物认定辅导工作,引导企业熟悉认定标准、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及优惠政策;建立常态化企业服务机制,提供政策咨询和申请辅导,协助企业吃透政策、推进认定全流程落地。服务期内协助至少1家企业获批自产货物认定资质。
(三)放宽贸易管理措施政策方面
1.已享惠企业服务。常态化做好我市已享受放宽贸易管理措施政策企业的后续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响应企业业务诉求,指导企业落实监管要求,规避监管风险。
2.意向企业培育服务。全面摸排我市有旧机电产品进口、保税维修业务需求且符合政策适用条件的意向企业,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库,提供“一对一”申报辅导。服务期内协助至少1家企业完成旧机电产品进口业务开展、1家企业完成保税维修业务开展。
(四)其他自贸港政策辅导方面
聚焦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同步开展企业摸排及政策辅导工作,推动更多外贸新业态企业享惠落地。
四、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服务承接单位及报价要求
(一)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的合法主体,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三)需在“零关税”商品、加工增值免关税、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等自贸港核心政策辅导方面有一定经验和优势,能够准确把握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申报流程等,确保项目不出偏差、达到要求;
(四)需要提供与本项目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
(五)结合以上委托内容,总费用不超过45万元(报价不能超过此预算金额)。
六、报价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二)无重大违法记录申明函(见附件2);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以及相关资质证件材料复印件;
(四)报价函(含测算明细,超过最高报价金额无效)及报价承诺函;
(五)本单位简介及优势等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近年与本项目相关案例;
(六)提供承接本委托内容的工作方案及项目团队情况;
(七)报价单位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八)保质保量履约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七、服务机构确定方式
通过综合评审各机构提供的材料后,选择综合实力最优的机构为本次项目的服务机构。
八、报价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一)报价文件须采用A4规格竖版装订,编制完整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二)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统一密封于专用文件袋(箱)内,文件袋(箱)表面清晰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并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封口处须加盖骑缝章。
九、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方式:三亚市商务局对外经贸科,0898-88259718
地 址:三亚市吉阳区旅文总部港A2栋9楼
十、其他
各报名单位需将报价材料送往三亚市商务局对外经贸科;本次询价不接受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逾期送达、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亚市商务局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