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海上汽油临时供应定点保供加油站
遴选实施方案
一、遴选目的
为落实《三亚海上汽油临时供应保障方案》,本次择优遴选1家符合条件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作为海上汽油过渡期定点保供试点单位,规范开展持证加油站站外定点、定时、预约加注作业,破解海上汽油合法加油难题,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环保、溯源管控防线,试点期间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控及闭环监管要求。本次遴选属于过渡期专项遴选,保供期限至海陆两用固定加油站建成投用之日自动终止。
二、遴选原则
依法合规、公平公开:严格依据《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面向全市所有具备汽油零售资质的加油站公开征集,不设置所有制门槛,中石油、中石化、民营持证加油站同等申报、统一评审。
安全优先、能力匹配:重点核查企业安全管理、危货运输保障、应急处置、油品溯源能力,优先选择安全台账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强的主体。
闭环管控、限时过渡:入选企业仅可在审批点位、规定时段、预约模式下开展海上汽油定向保供,不得扩大销售范围、流动售油。
三、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单位:市旅文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组建联合评审工作组,负责申报受理、资料审核、现场核查、评审打分、结果公示、会议审定等全流程工作。
四、申报主体资格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1.申报企业为三亚市内登记、正常经营的汽油零售加油站,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汽油零售;
3.近3年内无成品油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油品、重大危化品安全、海洋生态环境等行政处罚记录;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
4.具备稳定油品供应渠道,油品来源可追溯,能够持续保障海上汽油用油需求;
5.自有合规危货运输油罐车,或已与具备有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运输企业签订长期固定配送协议;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证件齐全有效;
6.建立完善成品油出入库、配送、加注登记台账制度,能够落实“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数量可控、责任可究”;
能够严格落实双人作业、静电防护、现场监护等站外加注安全管控要求,可配套制定泄漏、火灾、海洋污染专项应急预案,落实人员培训、应急演练;
7.承诺严格限定供油对象,仅为海上汽油供应,不对外扩散销售、不私自售卖汽油;承诺遵守作业点位、作业时段、预约错峰管理要求;
8.自愿接受各部门常态化联合督查,若出现重大隐患、违规作业,自愿接受暂停保供、取消保供资格处理。
五、申报材料清单
1.《海上汽油临时保供加油站申报书》(模板附后);
2.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油品供应来源证明、购销溯源管理制度;
4.危货运输方案:自有车辆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证;委托运输的提供危运企业资质、长期配送协议、车辆清单、从业人员证件;
5.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加注作业规程、专项应急预案、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6.企业近三年信用、行政处罚自查承诺书;
7.企业内部台账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
8.其他佐证材料(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以往保供工作证明等)。
六、遴选实施流程
(一)材料收集
市商务局在官方渠道发布遴选征集通知后,意向企业于11月1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报送地址 :三亚市旅文总部港A2栋916室消费科,联系电话:88270908。
(二)材料初审
市商务局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资质有效性进行初审,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不符合基础资格条件的直接淘汰。
(三)现场核查
初审通过的企业,由联合工作组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加油站安全管理、台账落实情况;核查配套危运车辆、人员;核查企业对码头作业条件、风险防控方案落实准备情况。
(四)综合评审打分
评审组对照评分细则打分,评分维度:保供能力(25分)、安全管理体系(30分)、油品溯源与台账管理(15分)、应急处置能力(12分)、信用及合规记录(8分)、其它材料(10分),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五)确定候选名单并公示
根据得分排序,提出1家拟定点保供主体名单,在市商务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席会议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商务局组织各协同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最终定点保供企业名单,形成会议纪要。
(七)签订保供协议
市商务局与入选企业签订《过渡期临时保供协议》,明确保供范围、作业规则、安全责任、退出情形、过渡期终止要求,同步下达站外加注临时保供意见。
七、评分标准
保供能力(25分):油品供应稳定性、危运车辆配置、配送调度能力
安全管理(30分):安全制度、现场作业管控、人员持证培训、消防设施管理
溯源台账(15分):出入库、配送、加注登记台账体系
应急管理(12分):应急预案、应急物资、演练计划
信用合规(8分):行政处罚、事故记录、信用情况
其它材料(10分):自有油罐车、相关工作经验
八、动态管理与退出机制
保供期间,各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抽查,发现一般隐患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违规流动售油、超范围销售、发生险情事故的,立即暂停保供资格;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定点资格。如试点主体无法继续承担保供任务,市商务局将立即启动新一轮遴选,并协调其他持证加油站做好临时应急供油保障。
过渡期到期(海陆两用固定加油站投运),所有保供协议自动终止,企业必须停止一切站外临时加注作业。
三亚市商务局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