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支持引进大型展会项目奖励
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问:三亚市支持引进大型展会项目奖励实施细则出台背景与目的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文体旅商展联动扩大消费若干措施》,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联合三亚市商务局、三亚市财政局印发《三亚市加强文体旅商展联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开展“月月有展会 展展促消费”主题活动,实现会展与旅游、消费联动发力,激发旅游消费市场活力,针对措施第八条“支持引进大型展会项目”制定实施细则。
二、问:三亚市支持引进大型展会项目奖励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规模性会议:参会人数1000人以上且住宿500人以上给予每间夜120元奖励,不同人数区间有不同奖励上限,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二是国际会议:纳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国际协会联盟(UIA)等统计的会议项目,或与会人员来自5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且人数150人以上,外国参会人员占40%以上;三是行业(学术)会议:由国家级及国际性各类行业协会等主办或承办,现场高端嘉宾不少于5名,参会人数达200人以上。按相关公式计算给予奖励,国际会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行业(学术)会议最高不超过80万元。四是规模性展览项目:展期不低于2天,展览面积5000-10000平方米,给予展期7元/平方米·天的展览面积奖励及每个标准展位600元/天的展位奖励,累计不超过120万元;10000平方米以上,展览面积奖励为5元/平方米·天,展位奖励为每个标准展位500元/天,累计不超过160万元。
三、问:三亚市支持引进大型展会项目奖励实施细则申请范围申请单位有条件是什么?
答:申报单位为在三亚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设立,注册登记手续齐全,且社会信用良好、依法合规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国际会议、行业或学术会议的申报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依法设立,注册登记手续齐全,且社会信用良好、依法合规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四、问:三亚市支持引进大型展会项目奖励实施细则申报流程是什么?
答: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企业或机构按照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向市级会展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活动前10个工作日在海易兑平台提报相关材料,市级会展主管部门接收材料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前往活动现场核查,活动结束后20个工作日提交活动总结材料,并由第三方机构审计,对于合格的会展项目,市级会展主管部门按照相关程序申请财政资金兑现。
五、问:三亚市支持引进大型展会项目奖励实施细则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一)细则如与市级其他资金政策存在重叠,按就高原则,仅享受一次奖励。
(二)后续出台的市级会展业资金管理办法与本条措施存在冲突,按照后续出台的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